日照企业变更事项集成办理标准化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变更办理事项包括:营业执照变更、企业社会保险变更、医疗保险单位变更、住房公积金单位变更。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水平 的通知》等规定。
三、实施机构 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医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
五、申请材料 1.《企业变更一件事申请表》。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