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项目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13 11:13:44人气: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项目审计报告 |
---|
中介服务项目编码 | ZJ1137110000422567X3337101700400002 |
---|
中介机构服务类别与资质资格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
中介服务项目对应部门 |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 |
---|
法定依据 | - [1]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10月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第四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2.《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鲁建发〔2015〕2号)第十条: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10月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第十条:(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第四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4.《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鲁建发〔2015〕2号)第二十三条:按照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程序,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签订维修服务合同,组织工程施工、验收、造价决算等工作,并按照工程进度通知物业主管部门划款。
|
---|
中介服务项目收费依据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
服务时限 | 双方协商约定 |
---|
结果名称 | 项目审计报告 |
---|
采购主体 | 非财政预算单位 |
---|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