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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7-14 13:10:42人气:

答: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财政部令第165号);2020年5月28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鲁建发(2020)7号)规定。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制定方案一公示、确认方案(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表决)一办理备案(线上办理)一资金拨付(线上办理)一竣工验收(线上上传验收资料)一决算核减(线上办理)。 责任主体: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鲁建发(2020)7号)第五十条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代行本办法规定的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申请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2)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方案主要包括:维修和更新改造内容、工程预算、设计户数、维修和更新改造组织方式); (3)相关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书面确认证明;(4)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证明;(5)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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