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4年07月05日受理了日照众至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对代理记账资格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方式的通知》等规定,现将该公司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机构名称:日照众至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二、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曹建国。
三、代理记账专职从业人员:刘晓雪、范贝贝。
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MADNULYW08。
五、该机构承诺:
1.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曹建国在该机构专职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
2.代理记账专职从业人员:刘晓雪、范贝贝。
在该机构专职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
3.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关于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违法情形。
六、公示期为2024年7月05日-7月09日,共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该公司申请代理记账资格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局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举报联系方式: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
电 话:0633-8252978
通信地址:日照市临沂路269号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子邮箱:dgspjshswk@126.com
日照市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07月05日
信息来源:日照市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