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营业执照未使用过的注销流程如下:
一、税务注销
到国税部门拿取注销表格,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同时缴销已领取但未使用的发票。之后进行补税,国税部门会收回税务登记证,并出具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持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部门拿取注销表格,同样进行补税后,地税部门会收回税务登记证,并出具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银行销户
持上述两份税务注销通知书,前往公司开户银行进行销户操作。
三、工商注销
持税务注销通知书到市场监管部门(原工商局)拿取注销表格。填写完毕后交回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将会被收回。同时,需注意在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提交给市场监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如果营业执照遗失或毁坏,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并申请补领。在注销过程中,如果无法缴回营业执照,应由登记机关通过该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综上所述,未使用过的营业执照注销流程主要包括税务注销、银行销户和工商注销三个步骤。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以确保注销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