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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向申请人所在地设区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材料

时间:2024-07-14 12:21:58编辑:admin阅读: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向申请人所在地设区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以下资料:

1.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2)、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证书;

(3)、身份证明;

(4)、执业单位开业证明;

(5)、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在线提交注册申请或者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2. 执业药师延续注册

(1)、执业药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执业单位开业证明;

(3)、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在线提交注册申请或者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3.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执业单位开业证明;

(3)、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在线提交注册申请或者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4、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执业药师注册证。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在线提交注册申请或者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即办件。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件。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国药管人[2000]156号)第十三条:“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注册,同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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